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的通知
2016届各毕业班:
我院2016届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工作现已开始。毕业设计(论文)原则上应在校内进行,如确有特殊情况,学生需个人提出申请,经指导教师同意,各系负责人以及学院审批,同意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。
为了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及后期管理工作,规范我院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经学院研究,决定对本科生申请进行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审批做如下规定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申请资格
首先,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,学生必须具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;其次,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人员和工作条件。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,符合以下情况者有资格申请校外开展毕业设计:
1、已保送外校研究生,所保送学校导师要求在对方学校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,要求提供对方学校相关正式书面材料;
2、已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,或根据企业要求在企业现场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,要求提供企业相关正式书面材料。
学生提交申请后,其申请资格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认定,经院系审批同意后,方可开展校外毕业设计。有任何违规、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。
二、相关要求
1、申请截止至2015年12月24日(第16周周四)17:00,逾期均不受理。
学生在申请截止时间前,将有校外指导教师签字、企业盖章的“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表”和“bet36365路检测中心学生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协议书”(见附件3)提交校内指导教师、系主任签字后,提交学院教务(X2607)
2、申请校外开展毕业设计的学生,仍然需要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,在本学期进行网上选题工作,确定校内指导教师。
3、校外指导单位必须按照bet36365路检测中心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定(试行)》的要求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、选派指导人员和检查指导学生。
4、学生应注重与校外指导教师的交流,同时要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。学生领取《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日志》,每周至少与校外指导教师进行一次直接交流指导并填写《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日志》,同时通过电话、email、QQ等联系方式与校内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交流一次,汇报毕业设计(论文)进展情况以及问题答疑等,如实记录在册,《指导日志》将作为最终成绩的评定依据之一。
5、学生还需在校外导师、校内导师的指导下,严格执行学校、学院制定的有关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阶段的各项检查工作,如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报告等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交毕业设计《开题报告书》以及《中期检查报告》等文档。
6、参加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,除特殊情况外,必须在学校规定的答辩日期前10天返校报到,如逾期未归者将不得参加答辩。
三、申请程序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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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五年十二月二日